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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共服务蓝皮书》在京发布


2013年12月20日 11:23    来 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社科院专刊2013年12月20日第227期     作者:记者邓之湄

  原题:警惕改革“内轮差效应”加快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本报讯(记者邓之湄)12月17日,《2013年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2—2013)》发布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热点问题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华图政信公共管理研究院共同主办。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慎明出席会议并致辞。

  李慎明在致辞中说,我个人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又一次重大改革的会议。随着政府和市场关系与职能边界的进一步厘清,必将有力促进市场作用的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愈是大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愈是起决定性作用,则愈需要进一步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愈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公共服务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宏观环境和具体实践,全球范围内的各大国、各战略集团的合作、竞争、博弈乃至较量,将为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难得的条件和机遇,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等理论和实践研究亟待有一个大的发展。

  李慎明指出,初次分配中,应该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一定意义上讲,第二次分配就是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第二次分配中,应该是不分男女老幼和高低贵贱,人人平等,甚至是应向弱势群体倾斜。慈善事业我们应大力提倡,但第一、第二次分配更重要,道德在慈善事业中起决定性作用,它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经济政策。因此,它在分配中也不是与第一、第二次分配并列的第三次分配。要保持党和国家的性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长期执政,就必须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同时,正确处理第二次分配即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公平公正问题。也就是说,要在第二次分配中正确处理富人与穷人、强者与弱势、城市和乡村、东中部与西部等关系。第二次分配中,国家的资源,更应向穷人、农村和西部倾斜。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邓纯东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京文、李崇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侯惠勤等出席会议。

  《2013年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2—2013)》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发展部经济与社会建设研究室主任钟君在会上介绍了该书的主要内容。

  蓝皮书通过优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指标体系和19843份调查问卷,从医疗卫生、公共住房、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社保就业、基础教育、城市环境、文化体育、公职服务等9个方面,对全国38个主要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力进行全面评价和深入研究,并发布2013年全国38个主要城市满意度评价情况及各排行榜。

  在2013年我国38个主要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排行榜中,拉萨、南京、海口位列前三。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公共住房成为2013年群众最关注的三项基本公共服务。相比2011年, 2012年和2013年我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有明显提高,但总体满意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对于我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总体水平不高的原因,蓝皮书课题组从改革的“内轮差效应”理论视角进行了分析。钟君表示,当前,中国这辆“巨型卡车”正处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的“转弯”过程中。然而,经济改革的“前轮”转弯较急,转弯半径较小,社会改革的“后轮”一定程度上被忽视,社会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公共服务不能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一些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受损,感受不到改革温暖,从而集聚社会矛盾,形成社会风险,导致改革的“内轮差效应”不断显现。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改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防止改革的“内轮差效应”继续扩大?

  蓝皮书指出,通过增加公共服务产品种类和数量,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住房、养老、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社会改革,提升改革的温度,打造温暖型改革,使社会改革与经济改革同步协调推进,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与社会风险,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同时,政府应重视培育并发挥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中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陆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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