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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发布式在北京举行

完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


2013年12月20日 11:11    来 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社科院专刊2013年12月20日第227期     作者:

  本报讯(记者邓之湄)中国国家级社保经办机构成立二十周年之际,12月1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国际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发布式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以“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改革与构建服务型政府”为主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王建伦、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李培林在致辞中说,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中国社会保障建设进入加速发展时期,从2006年中国对社会保障建设提出“覆盖城乡”的要求,到2013年在较短的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对城乡居民的基本全覆盖,结束了中国数千年来农民没有普遍社会保障的状况。从覆盖人口规模来看,这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当然,这个制度还很不完善,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规律与福利的刚性增长规律是不同的,也要高度警惕福利膨胀可能带来的危险。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和可持续来说,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的完善非常重要。

  李培林指出,中国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前来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使中国广大农民普遍富裕起来并获得制度化的社会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要求,要“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对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的研究,要把这些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当作一个突出的重点,拿出可操作的办法。

  王建伦指出,要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是一个关键环节,也是一个极好的切入点。健全和完善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首先要厘清经办服务体系自身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建设全国统一的管理规范、管理标准和管理平台,改变过去以“管理算盘”的思想来“管理计算机”。同时,提高经办系统服务人员的基本素养,是进一步完善经办服务体系的关键所在。要把管理寓于服务中,牢固树立社保经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宋晓梧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今后我国部分社保和基本公共服务的管理权限将上交中央,事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重新分配有利于保证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本次养老金报告对我国社保经办服务管理队伍和管理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改革建议,填补了我国社保经办服务体系领域的研究空白。

  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主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到会致辞。

  在过去20多年里,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获得了长足发展,为全国社会保险制度有效运行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向前发展,由于社保经办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其对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制约也愈发明显。《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指出,目前我国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尚存在诸如社保经办机构人均负荷比高、经费保障不足、经费投入体制不顺等问题。

  “中国的社保改革,不仅要选对社保制度模式,还需选对管理模式,才能保证改革目标的有效达成。健全和完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应从改变过去‘重投入、轻管理’的思想开始。”郑秉文在会上表示。

  鉴于此,《报告》提出三点改革建议:一是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编制实行动态配比机制,工作人员数量与参保人次挂钩,防止出现“小马拉大车”的情况;二是社保经办服务系统经费预算与各级财政预算脱钩,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中列支;三是建立全国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总局,各级经办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将社保经办系统定性为“特殊类公益事业单位”等。

  相关专家学者及有关部委和社保经办系统的同志150多人参加了会议,其中,三个省的社保局领导参会并作了演讲。

  
责任编辑:陆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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