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8〕1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务基建计划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本网电话:010-85886809 Email:zhouzhijian@cass.org.cn
投稿信箱:skw01@cass.org.cn 网友之声信箱:skw02@cass.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 版权声明 京ICP备050727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