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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代画像看时人的伦理观念
2022-05-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5月30日第2416期 作者:宋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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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画像包括画像石、画像砖、壁画、漆画、帛画等,是研究汉代历史的重要史料,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称之为“绣像的汉代史”。通过汉代画像,可以洞悉汉代人的伦理观念。三纲六纪是人伦关系的重要内容,在汉代画像中皆有充分体现。

  汉代画像中的君臣观念

  在汉代画像中,君君臣臣严格的等级制度,主要通过“周公辅成王”图表现出来。周武王去世前,将年幼的成王托付于其弟周公。周公不负重托,竭尽全力辅助成王,使西周初期呈现出天下太平的大治局面。山东、河南等地都有“周公辅成王”画像出现。如山东嘉祥武氏祠文物保管所藏画像,刻画了三个人物:中间为一小孩,左右皆有一老者。左边之人持一把华盖伞,躬身而立,侍奉着中间的孩子;右边之人拄曲杖,亦躬身而立。三者皆有榜题:中间孩子的榜题为“成王”,左边之人为“周公”,右边之人为“召公”。从榜题可知,这幅图刻画的是“周公辅成王”的故事。“周公辅成王”画像透露出来的信息为:天子虽小,但代表着皇权,为尊为阳;臣下虽老,但为卑为阴,必须恪守君臣之道。

  除了“周公辅成王”图以外,汉代画像中的刺客及复仇画像也反映了君臣伦理观念。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描绘了六位刺客的故事:曹子劫桓、专诸刺吴王、荆轲刺秦王、要离刺庆忌、豫让刺赵襄子、聂政刺韩王。六位刺客中,曹子、专诸、荆轲、要离都表现出忠臣之道。要离行刺庆忌的目的,是为国君消除隐患;曹子为了国家利益,不惜以身涉险,劫持齐桓公,要回了被侵占的鲁国土地;荆轲刺秦王,一是为燕国消除祸患,二是为太子丹复仇;专诸是奉未来国君之命,为其清除障碍。曹子、专诸、荆轲和要离,都是以臣的身份,受托于君,是对“臣事君以忠”的最好诠释。

  无论是“周公辅成王”画像,还是曹子、荆轲等刺客画像,皆体现了臣下对君主的“忠”,是汉代人君臣伦常观念的重要表达方式。

  汉代画像中的父子观念

  体现父子观念的画像,主要是“孝子图”。汉代画像中,“孝子图”大量出现。山东嘉祥武梁祠中,刻画了丁兰刻木、老莱子娱亲、闵子骞御车失棰、曾母投杼、孝孙原毂、赵口屠、孝子魏汤、义浆杨伯雍、三州孝人、“骑都尉”金日磾、李善抚孤、孝义朱明、董永侍父、邢渠哺父、柏榆伤亲等孝子图。每一位孝子,皆有着感人的孝道故事,是汉代重孝的直接体现。山东、四川等地出现了很多“董永侍父图”,说明董永侍父应该是汉代人耳熟能详的孝子故事,故被刻成画像,以垂范世人。

  “七女为父报仇”画像,亦反映了汉代人的孝道观念。内蒙古和林格尔出土的汉代壁画中,有“七女为父报仇”的画像,上面刻有“七女为父报仇”的榜题。山东莒县东莞镇、山东嘉祥武梁祠,亦出现了相同母题的画像。“七女为父报仇”,植根于汉代复仇风气炽盛的社会环境之中,成为“孝”的典范。

  汉代非常重视“孝”,“孝”一直被统治者所注重和宣扬,成为指导政治生活的准则,甚至渗透到法治领域。《孝经》成为学校的必学之书,尤其是作为未来之君的太子,更是将《孝经》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随着《孝经》被日渐重视与推广,“孝”成为汉代被广泛接受的观念。最高统治者以身作则,在其称号中冠以“孝”字,并通过学校教育、三老教化等方式,使“孝”逐渐向下层百姓渗透。在向百姓讲解“孝”时,有策书、明白大扁书、扁书、壁书、口谕等不同方式。此外,图像也是重要的表达途径。很多百姓不识字,图像以最直观的表达方式,让他们能一目了然地看懂其中内容。所以,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这种教化方式效果应该最好。

  董永侍父、邢渠哺父、丁兰刻木、老莱子娱亲、七女为父报仇等孝子故事,是汉代人最喜欢刻画的内容之一,充分体现了汉代人的孝道观念。

  汉代画像中的夫妇观念

  夫妇之道是三纲之一。董仲舒认为妻受命于夫,夫为天,妻为地,夫尊妻卑,妻要绝对服从于夫。在汉代画像中,这种伦理观念有充分体现。如山东微山县两城镇出土的画像,一对夫妇坐于厅堂之上,男主人坐于右边,而女主人坐于左边。汉代尚右,以右为尊,男主人所坐位置显然为尊位。在汉代人观念中,夫为尊,所以坐于尊位;妻从夫,所以坐于卑位。安徽灵璧县出土的画像,亦体现了这一观念。从汉代画像中夫妇的座次,即可洞悉汉代夫妇的地位和伦常观念。

  在汉代画像中,不仅现实生活中的夫妇遵循伦理观念,神仙世界亦是如此。山东嘉祥武梁祠西壁古帝王画像中,最早的帝王为伏羲、女娲,两者被刻画于一个格中,皆人首蛇身,尾部紧紧缠绕,为夫妻形象。伏羲被刻画在右边,女娲被刻画在左边,遵循了夫尊妻卑的伦理观念。

  不仅伏羲、女娲如此,而且日神、月神亦是如此。河南唐河画像石,有两个人首蛇身的神灵形象,皆手托圆球,里面分别为三足乌和蟾蜍,说明他们是日神、月神形象。日神、月神尾部相交,看来汉代人将两者视为夫妻。四川简阳三号石棺画像,有两个人首蛇身的神灵形象,从榜题“日月”可知,男性形象为日神,女性形象为月神。两者所处位置为:日神在右边,月神在左边,充分体现了夫为妻纲的伦常观念。

  牵牛、织女是起于先秦的神话传说人物,两者为夫妻关系。陕西西安咸宁路西汉晚期墓彩色星图中,有牵牛、织女画像。牵牛在右,织女在左,与现实生活中的夫妻以及神仙世界中伏羲女娲、日神月神的所处位置相一致,皆反映了汉代夫为妻纲的伦常观念。

  在汉代人的观念中,西王母和东王公的关系为夫妻。在河南南阳熊营画像、陕西米脂党家沟墓门框画像中,西王母和东王公并排而坐,东王公在右,西王母在左。在汉代,尽管西王母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要比东王公高,但画工在刻画两者时,深受夫为妻纲的伦常观念影响,不自觉地将两者按照现实世界中普通夫妻的座次进行安排:东王公在右边,而西王母则屈居左边。可见,在汉代画像中,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神仙世界,夫妻关系都遵循着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伦常观念。

  汉代画像中的列女图,亦折射出汉代人的伦常观念。列女画像在西汉后期到东汉时期深受人们推崇,人们将其画于墙壁、屏风、墓室、简帛中,一是起到教育世人的目的,二是具有欣赏价值。在出土的汉代画像中,有不少列女图像。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刻画了八位列女的故事:京师节女、齐义继母、梁节姑姊、楚昭贞姜、无盐丑女、鲁义姑姊、秋胡妻、梁高行。八幅列女图中,有四幅画像反映出夫妇伦常观念:第一幅是京师节女。京师节女替夫受死,体现了妻对夫的忠与义。第二幅是梁高行。梁高行在丈夫去世后,坚决拒绝梁王求婚,不惜割鼻毁容,体现了妻对夫的忠贞。第三幅是齐义继母。齐义继母所体现的,一是对亡夫遗愿的坚守,是妇对夫的忠和义;二是大义灭亲的伟大人格。第四幅是秋胡妻。秋胡妻在丈夫外出时恪守妇道,面对男子调戏引诱时坚决拒绝,表现出妇对夫的忠贞和守身如玉的贞洁。

  汉代画像中所刻画的夫妻,以及梁高行、齐义继母等列女图,皆反映出汉代夫为妻纲的伦常观念。《白虎通义》给“夫妇”下的定义为:“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夫是扶,妇是屈服,夫妇便是夫去扶屈服的妇。这种伦理观念在汉代画像中被充分体现出来。

  汉代画像中的六纪观念

  所谓六纪,就是除去君臣、父子、夫妇之外的社会关系,即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最理想的六纪关系为:“诸父有善,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维系六纪关系的基础是“义”,对诸父、诸舅、族人、昆弟等直系亲属或姻亲要遵循“义”,对师长、朋友亦要以“义”相待。

  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中,豫让刺赵襄子、聂政刺韩王,表现了为知己复仇的精神。豫让刺赵襄子,是为报智伯的知遇之恩,表现了“士为知己者死”的“义”。聂政为感谢严仲子的知遇之恩,只身前去刺杀韩王。豫让和聂政,皆为报知遇之恩而替知己复仇,即使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这种侠义精神为汉代人所景慕。

  山东嘉祥武梁祠八幅列女图中,有两幅与六纪相关。第一幅是东壁的梁节姑姊。为了捍卫兄弟之“义”,梁节姑姊不惜投火自焚,以明己志。第二幅画像是后壁的鲁义姑姊。在齐军压境,面临生死抉择时,鲁义姑姊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己子,保全兄子。“一妇为义,齐兵遂止”,成为历史佳话。梁节姑姊和鲁义姑姊,尽管故事情节不同,但两位女子所表现出来的内在精神却是一致的,皆是在生死关头捍卫了对兄弟的“义”。

  汉代画像中所刻画的忠臣、孝子、夫妇、列女以及复仇图,构成汉代画像的重要内容。臣对君的忠、子对父的孝、妇对夫的从以及六纪的“义”,皆在汉代画像中得以充分体现。通过这些画像,我们可以洞悉儒家文化对汉代社会风气的影响,窥知伦常在汉代人观念中的地位与作用。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崔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