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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2021-05-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5月25日第2172期 作者: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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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是现代汉语中最高频的词,说话就要用到,好像稀松平常。但是,从跨语言视角来看,“的”字结构却非常独特。

  汉语一个“的”字定语的功能,在其他语言中通常分别由领属语、关系小句、同位语小句、定语小句,甚至形容词来表达。汉语“的”字定语在中心语前,可是在绝大多数动词位于宾语之前的语言中,定语都在中心语后。更何况,“的”可以用在从词到短语,再到句子、篇章的各个层次上,勾连了汉语的组词和造句。

  这样的特点,使得对“的”和“的”字结构的句法语义性质的探索,有可能深入汉语语法体系的核心,能够揭示汉语语法体系真正的特点。

  印欧语眼光中的“的”。 从明清欧洲传教士编写汉语语法书,到《马氏文通》全面引进“泰西葛朗玛”,在建立汉语语法理论体系的同时,也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印欧语眼光,习惯于把固有的印欧语言研究的术语体系,转手套用到汉语现象之上。

  印欧语眼光最直接的表现,是贴标签。看到汉语里有“我的(书)”,就给“的”贴上领格标记的标签;看到“好的(书)”,又给贴上一个形容词词尾标签。而印欧语眼光最根本的症结,是动词中心说,认为汉语的句子结构,同样也是以动词为核心、以论元结构为主干,并且在此基础上,汉语也有一套围绕动词产生的高度语法化的语法范畴。所以,有人给“我昨天到的北京”中的“的”又贴上一个时体标记的标签。真可谓:“印欧眼光何时了,标签知多少?”

  以往关于“的”的句法语义研究留下了很多疑案,一大原因就是受限于印欧语眼光。因而,“的”的研究自然也就成了破除印欧语眼光的主战场。

  “形容词词尾”。有一个现在早已被抛弃的观点,把“好的”“好看的”“要紧的”中的“的”视为“形容词词尾”。代表学者是法国汉学家戴遂良。他们甚至根据印欧语中“的”的对应说法区分出十余种不同的“的”。然而这正是印欧语眼光的结果。从母语者最朴素的语感出发,这些显然都是同一个“的”。高名凯很早就指出,这是“用西洋的语法来解释中国的语法”,是“以外国文翻译时所用的外国语法范畴来说明中国语法”,“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明知道各语言的语法是不同的”。

  新中国成立前,还有很多人试图在文字上区分“的”是形容词词尾,而“底”是领格词尾。然而在实际使用中,却常常是一笔糊涂账。这不是因为没有用对,而是因为无法分清。而且,把“底”仅用于领格意义也不符合历史语料的情况。最终,几十年的失败实践说明,在汉语中所谓形容词词尾和领格词尾是分不清的。在汉语母语者心目中,根本就没有区分这两个范畴。试图“有意的学习西洋语法”以“增加汉语的科学性”,反而给汉语使用造成了麻烦。为了比附西洋语法而臆造出汉语中并不存在的范畴,这才是真正的不科学。

  有了这段历史的教训,我们更应该警惕印欧语眼光带来的羁绊。

  “关系小句标记”。这是一个历史同样悠久的标签。印欧语以动词为中心造句,‘I wrote the book.’(我写了书)可以使用一个关系代词that,转变成后置关系小句修饰的名词短语‘the book that I wrote’(我写的书)。这个过程,叫作关系化。乍看起来,“的”倒好像是大致对应着that,就被贴上了关系小句标记的标签。但是,以英语为标准衡量汉语,这正是典型的印欧语眼光。

  正视汉语的同类现象,可以发现,“的”的使用范围远大于关系从句。很多动词短语构成的“的”字定语,没法儿关系化回去,找不到对应的句子。比如,“蚊子叮的包”不能变换成“蚊子叮包”。因为“蚊子叮的”对象是“胳膊”,我们只能说“蚊子叮胳膊”;而“包”是“叮”后产生的结果,并没有“蚊子叮包”这回事儿。再比如,“两个人合住一块儿的客房”“灯光开得最亮的演员”“停车方便的超市”“叶子有毒的草”“集体去旅游的计划”,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都难以做出关系化分析。然而,汉语母语者丝毫不会觉得,这其中的“的”有什么不一样,理所当然把它们归入同一个范畴。而且,如果还是以动词为中心造句的话,上面这些例子可以有多种类型的变换式,按照印欧语眼光,又得分别贴上多种标签。汉语难道那么繁杂吗?显然不是。繁杂的是印欧语眼光,而不是汉语。立足汉语看汉语,以上所有例子都有同一个简单的变换式,“是”字判断句:书是我写的,包是蚊子叮的,等等。这就印证了语感,这些“的”具有“语言单位的同一性”。

  关系化分析的另一个困难是,如果坚持“关系小句”说,甚至会导致汉语成为所有语言中绝无仅有的特例。语言类型学经过多次大规模的调查,得出一条跨语言的蕴涵共性:动宾词序的语言,关系小句一律位于它所修饰的中心名词之后。但是,汉语相反,“我写的书”是小句在中心名词前。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的”并非“关系小句标记”,那么汉语也就不是特例了。

  以上说明,无论是立足汉语看汉语,还是把汉语放在世界语言的变异范围内做一视同仁的类型学考察,都是破除印欧语眼光的究竟法门。

  “时体标记”。“的”还可以用在句子层面。“我昨天到的(北京)”中的“的”,也是印欧语眼光的受害者。看到“的”黏附在动词“到”后的人把它当成动词词尾,看到“昨天”的人把它当成过去时助词,总之,差不多相当于英语动词后的‘-ed’。也有人看到了这个“的”和‘-ed’的不同,发现用过去时来概括它的语法意义并不准确,于是又比附上了英语的‘have done’,称之为完成体标记。还有合二为一,称之为“时体标记”的。这些观点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不过是盲人摸象、按图索骥的印欧语眼光而已。

  驳斥这一类观点最有力的工具,还是“语言单位的同一性”。试看,“他是会对你好一辈子的”中有“会”,“我早晚是要找他算账的”中有“要”,都指向将来,而不是过去。所以,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句子里的“的”和所谓“时体标记”的“的”有根本差异,那么,“时体标记”说就自然无效。

  这个“的”不可能分析为时体标记,这是有着深刻的话语动因的。还是立足汉语看汉语,“我昨天到的(北京)”同样可以有一个简单的变换式,“是”字判断句:“我是昨天到的(北京)”。“的”在这儿的作用是要确认一种活动,而不是报道一个事件,那么当然,这样的句子里就不需要报道事件所使用的时体手段。这个论断还有一个形式依据,这些句子的否定形式只能用非事件的否定词“不(是)”,而不能用事件性的否定词“没”:我不是昨天到的(北京)。

  除了以上这些,印欧语眼光给“的”的句法语义研究还带来“准定语”“向心结构难题”等麻烦,限于篇幅,不再详述。总的来说,都是“主题先行”,觉得印欧语中有个什么东西,汉语也就该有个对应物,然后就拿着放大镜找,非得比附出个什么来不罢休。

  提高指别度。前文先澄清“关系小句标记”,再证伪“时体标记”,方法上都使用了“是”字判断句的变换式。这恰恰说明了“的”和“是”背后的关联之深。根本上讲,汉语造句不是以动词的论元结构为中心,而是以向对方表达自己的主观判断为基干。因为是主观判断,所以汉语句子无论主语谓语都具有指称性,用“是”;因为着眼于对方,所以时时需要调动对方的注意力,用“的”。“的”的本质,正在于此。

  无论“我的书”“好的书”“昨天买的书”“书昨天买的”,其中的“的”都具有“语言单位的同一性”;其前所附单位,都具有名词性。这是朱德熙先生早就论证了的。可是,朱先生的遗憾在于,他最后的手稿在“关于同位性偏正结构”这部分付诸阙如。沿着朱先生的道路往前走,可以发现,承认这些“的”都是名词性后附成分,除了“名词化标记”这个来自于印欧语的选项外,还有另一条通途——提高它前面所附着的语言单位的指别度。

  提高指别度,并不等于名词化。“的”并没有改变此前词汇的词性,只不过“X的”整体上在认知语用层面聚焦了注意力,使之具有充当参照体或者用于判断句的能力。提高指别度,可以是对于没有指别度的词而言,比如“好好*(的)书”;也可以是对于较低指别度的词而言,比如“纸的书”;也可以是针对词汇意义中本来指别度就较高的词,比如“我的书”。跳出印欧语眼光的藩篱,可以获得概括度更高的结论。

  建设平视世界的中国语言学。破除印欧语眼光,并不是排斥西方语言学理论,而是只有在坚持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应用各种语言学理论,才能讲好语言学的中国故事。

  “的”的研究史告诉我们,印欧语眼光的破除终将带来语法理论的更新。朱德熙先生正视汉语自身特点,才能够恰当运用西来的结构主义方法,建立自指和转指、同位性偏正结构等根植于汉语的独特的语法理论。沈家煊先生在引入认知语言学等理论方法的同时,也是坚持摆脱印欧语眼光的束缚,才能质疑“名词化”的观点,建立了汉语词类名动包含学说,为发现“的”的真面目提供根本的理论依据。

  在“的”和“的”字结构的句法语义研究中大力破除印欧语眼光,根本目的是要抛弃一种僵化的研究倾向,即以在其他语言的研究中建立的语法概念体系为唯一标准;相反,我们提倡要在尊重汉语事实、探究汉语本来面目的研究中,建立起一套真正属于汉语自己的术语体系。“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唯有如此,才能建设平视世界的中国语言学,才能为世界语言学奉献出汉语独到的发现。

  (作者系国家社科后期资助基金项目“‘的’的性质与功能”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