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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
2021-09-29 来源:《红旗文稿》2021/18 作者:刘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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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时隔7年之后,党中央根据新时代民族工作发生的新变化、新要求,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党的民族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学习和贯彻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实践中推进和落实会议精神,是当前民族理论研究和民族工作实践的重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们党民族工作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成就,深入分析了当前党的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系统阐释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党的治国方略在党的民族工作领域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民族工作的理论、道路、制度和文化自信,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现实问题,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最重大的贡献,在党的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要把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民族理论政策宣讲以及中国民族史学习结合起来学,努力做到融会贯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把学好用好这一重要思想作为基本要求,切实增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分析民族工作形势、改进民族工作方式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不断跟进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最新成果,系统研究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特点和问题,深入思考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调整和决策部署上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把握现代民族发展规律,提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承前启后、开拓前行。要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做到所有工作都要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聚力,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关系,持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切实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始终树牢民族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对待民族问题、民族工作要始终从政治上看、按政治要求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据中央精神,总结和反思民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举措,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加强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要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打造多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样本,进一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共同富裕,共同创造中华民族伟业。

  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民委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2013年8月23日,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颁布实施,2020年3月,国家民委发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托。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来推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落实好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各项制度政策的政治功能和政治属性,使各项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规成为保障各民族群众平等、团结、互助的根本依据,成为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支撑。

  “五个认同”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精神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过程,其目的是要实现民族地区社会的团结、进步与发展。而各民族群众之所以能够聚合在共同的空间与价值之中,与他们的共有认同是分不开的。认同作为一种精神力量,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培育和树立各民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力量是文化。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前提。

  经济发展是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物质基础。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国家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边疆地区持续不断的人力、物力和差别化政策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深化发展,人口较少民族、兴边富民、扶贫攻坚、东部支援西部、全国支援西藏、19 省市支援新疆、“三区三州”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一系列政策组合,实现了西部地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前所未有的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建设,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经济收入,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物质保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同时,西部地区的区位优势、生态功能、油气等矿产和电力资源,陆路边疆“一带一路”对外开放和拓展国家发展新空间,对全国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中增强共同性、包容性,不断夯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基础。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差异,营造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的社会氛围,保护、传承和利用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尊重差异不意味着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也不意味着强化特性,在尊重文化差异的同时更要强调共同性。各民族群众共同缔造了中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同时也为各个领域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与贡献,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要在把握中华民族文化共同性的基础上展开,以“求同存异”打破民族隔阂,实现各民族的心理沟通与国家认同,建立共同的“中华民族”观念,从而实现平等意义上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立共同性基础上的和谐与融合,也是人类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激发民族自信心、自豪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根本目标。外因是发展的外部条件,而内因才是发展的内生动力,而自我内生动力是民族发展的根本动力。激发民族自信心、自豪感要充分调动各民族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其发展意愿和建议,动员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落后面貌,变“要我发展”观念为“我要发展”观念,变“国家的事”为“自己的事”,使国家和政府的扶持政策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使少数民族的发展从“救济式”到“开放式”再到“全面发展”,让被扶持者在主动参与的过程中感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外,要以旅游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等为契机,为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提供更多的机会、途径和场域。通过开发类型多样的旅游产业,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开展形式丰富的群众文体活动,增进各民族间的情感交流,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营造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氛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抓手,是巩固民族关系的战略举措,是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方式。主动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积极引导、积极促进;主动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不断巩固、不断发展、不断创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模范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