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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育儿养老互助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21-01-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月6日总第2084期 作者:苏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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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愈加凸显。国家统计局官网的人口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603万人,相较于2010年的11894万人增长了5709万人;老年人口抚养比也从2010年的11.9%增长到2019年的17.8%。无论是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还是老年人口抚养比都呈现出明显的逐年递增的趋势。另一方面,我国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自2015年来逐年递减,分别由2015年的12.07‰和4.96‰,减少到2019年的10.48‰和3.34‰。特别是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全国人口出生数量连续4年持续走低,从2016年的1786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1465万人,远低于原国家卫计委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初预测的“十三五”期间每年出生人口将在1750万—2100万人的规模。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我国早在20世纪末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的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

  有学者指出,由于我国人口转变节奏快、周期短的特点,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相应较快,将在“十四五”期间进入加速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深刻影响。在经济层面,人口老龄化影响经济增长速度、社会储蓄水平、消费投资方式、劳动力供应以及公共资源配置等。在社会层面,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健、家庭构成、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也影响巨大。此外,人口结构持续老龄化,既不利于保持代际和谐与社会活力,也不利于维护国家人口安全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因此,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我国进入“老龄社会”前减少人口老龄化进程对经济转型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影响,成为我们亟须面对和解决的难点所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正确把握人口发展大趋势和老龄化规律,做出了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重大战略部署。十九大报告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明确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指出,要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服务体系,并规定了五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二是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三是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四是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五是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在此背景下,应根据我国当今老龄化社会的整体需求以及不同地区的现实需要,结合目前我国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降低的现实情况,借鉴其他国家老龄社会治理的经验,构建育儿养老互助服务体系,使人口老龄化危机实现“软着陆”。

  一是搭建社区育儿养老互助服务平台,使育儿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最大程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育儿养老互助服务平台是指将育儿服务与养老服务整合为一体的新式互助服务机构,其硬件设备以面向保育、看护为目的的高科技产品、智能生活用品为主,软件配置以具有专业化育儿资质和老年人看护资质的服务人员为主,并雇用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热爱服务工作的老年人经培训后做辅助性工作。不仅可以使一部分老年人继续在社会上发挥余热,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还可以为他们提供学习的平台,将通过培训和耳濡目染习得的看护知识用在日后照顾自己当中,为社会减少一定程度的看护负担。而将育儿服务与养老服务整合在一起,不仅可以使有限的劳动力资源得到有效配置,还可以通过交叉活动空间,使养老设施的氛围因儿童的存在而充满活力,增添老人精神上的乐趣。同时,也可以使儿童从小耳濡目染照顾老人,形成关爱老人的良好道德观念,有利于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因此,一方面应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发展所需规模的公办、民办育儿养老互助机构。与此同时,也可开放育儿养老服务市场,允许符合资质的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办育儿养老互助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实行市场监督,加强服务监管,开展公平竞争。另一方面,细化育儿机构,为社会提供精准育儿服务,减轻个体家庭的育儿负担。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数年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并未达到预估水平。究其原因,除了年龄、身体状况、个人观念等因素之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育儿难”问题。由于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变快、生活成本变高,很多已婚适育女性因工作压力大、无人照看小孩等原因并未生育或只生一个。因此,不仅要从法律制度、生育津贴、婚育假期等方面多层次为女性营造适育的社会环境,鼓励适育女性生育,解决“能生”但“不想生”、“想生”但“不敢生”的问题。还要设立适合各个年龄阶段的育儿机构,如提供适合0—3岁婴幼儿的保育服务,适合3—6岁儿童的培育服务,适合6—12岁少年的辅导服务,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作人员,将一部分家庭育儿事务转移到社会公共服务中,减轻个体家庭的育儿负担,使其有意愿有精力生育。

  二是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合理配置社会服务资源,加大各类人员就业灵活性。充分调动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参与就业的积极性,推进有能力、有意愿的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在育儿养老互助服务平台上实现再就业。比如,在育儿机构中雇用具有相应能力和技术的老年人担任服务人员从事专业或辅助性工作,雇用身体健康、曾经从事过相关护理工作的老年人经过培训后担任0—3岁的保育服务人员,给予婴幼儿专业的照顾;雇用从事艺术工作、有艺术特长的老年人担任3—6岁的培育服务人员,对儿童进行艺术启蒙;雇用具有教师资格及经验的老年人担任6—12岁的辅导服务人员,为学龄儿童进行课业辅导。同样,将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按其特长分配到不限于养老服务机构的合适的社会岗位上,为他们创造新的工作机会,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的优势,继续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服务社会。

  三是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素质,构建育儿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壮大相关产业从业队伍。伴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持续增加,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今很多发达国家面临着育儿养老产业从业人员不足的困境,如日本从中国引入一部分护理专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加以训练后充实进其医疗养老服务队伍。因此,大力发展育儿养老相关的职业教育,加快培养育儿养老专业服务人员,培养一专多能的相关人才,使其能够满足日益严峻的社会养老需求。建立和完善包括婴儿护理、幼儿保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与育儿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建成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育儿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大力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育儿养老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科技研发,依靠科技创新化解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目前我国的养老产业还不够发达,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因此要加大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劳动力替代及增强技术,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育儿养老服务体系的管理质量和水平。加强老年辅助器材及产品的研发创新,优先发展老年人护理照料、生活辅助等相关科技产品,优化设计,提高实用性,为老年人功能退化缺损提供智能科技代偿,辅助、替代人力照护,彻底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