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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女性创新创业提供助力
2023-11-24 来源:社科院专刊第667期 作者:张瑞娟 董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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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不少乡村女性返乡创新创业,她们以女性特有的艺术文化感知力、细致敏锐的商业洞察力、灵活巧妙的协调沟通能力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助力实现乡村共富。

  在北京密云区,“新农人”梁晴作为区妇联执委,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领头雁作用。她打造精品花园民宿“老友季”,把“老友季”民宿作为“乡村会客厅”,盘活村里的闲置农宅,增加农户资产性收入;聘请当地村民做管家、做服务,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村民工资性收入。2016年以来,她通过“老友季”民宿及相关衍生项目,培训妇女达120余人次,为400多名妇女搭建就业平台,每年为村民销售农副产品达百万余元。在山东临沂费县,沂蒙手绣非遗传承人卞成飞于2009年创业起家,一边通过展销会和博览会为手绣创作寻找销路,一边建立规范化生产渠道,建立了稳定的专业研发团队。她先后设立7个扶贫车间,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她借助“培养+传承”模式、“固定+灵活”方式,累计举办手绣公益培训课堂590多次,接待大学生参观学习5万人次,共计带动贫困户86人、留守妇女和残疾人300余人就业,人均年增收1.5万—2万元左右。

  鉴于女性创新创业在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从多个方面为乡村女性创新创业增添助力。

  一是加大政策关注与扶持力度,挖掘和培养返乡女性乡村文化振兴人才。注重打好“乡情牌”,通过定期宣传介绍家乡发展现状与优惠扶持政策、举办在外人才和返乡人才座谈会等,引导鼓励女性返乡创新创业;通过创业巾帼评选、品牌打造与典型事迹宣讲等活动形式,大力宣传返乡女性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行动力和创造力;通过设立“女子学堂”,聘请专职人社干部、创业指导师、企业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技能培训、案例分享等活动,为返乡女性创新创业提供帮助。二是拓宽女性融资与战略合作渠道,搭建“三产”融合平台。一方面,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和妇女发展基金,设立“妇女贷”“巾帼基金”,以项目制为返乡女性创新创业的“微经济”提供高效金融支持。另一方面,促进女性创业与“三产”融合的合作协同,达到“1+1>2”的效果。三是健全女性参与农村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可通过选举、推荐等多种方式,积极鼓励、吸纳有能力、有才干的返乡女性进入村支两委班子,担任村民小组长、妇联执委等,充分发挥女性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妇女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发挥的作用与贡献研究”(FNZX066-202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研究员;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高莹(报纸)闫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