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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
2026-06-26 来源:社科院专刊总第865期 作者:孙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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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报讯 (记者孙美娟)6月23日,“民族发展论坛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学术报告2026年第7讲”学术报告会在京举办。报告会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丁赛参加报告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彭丰文主持报告会。

  李洪雷从理论、实践、时代等维度,系统阐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背景与意义。他表示,在理论维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转化为法律规范,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理论走向制度化、法治化的标志性成果。在实践维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充分吸纳全国民族团结地方立法试点积累的有益经验,有针对性地破解以往地方规范标准不统一、法律约束力度不足、治理覆盖不均衡等现实问题。在时代维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兼具对内治理与对外博弈双重价值:对内要积极回应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区域发展差距等新形势下的治理挑战;对外要筑牢法治话语屏障,统筹推进国内民族事务治理与国际舆论引导工作。

  在此基础上,李洪雷提出,立足法治保障民族团结的时代要求,构建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知识体系,要从比较阐释、制度建构、国际贡献三方面统筹发力,要依托比较研究彰显中国方案的独特内涵。我国民族治理方案以国家整合为导向、各民族共同繁荣为目标、以中华民族认同建构为内核,突破了西方固有的二元对立治理困境。同时,立足本土实际创新形成自主制度安排。审慎吸收一些国家反歧视法条等有益经验,挖掘转化“和而不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形成适配我国国情的民族治理方案。此外,面向全球提供替代性理论资源。把我国民族工作实践经验转化为具备国际对话能力的学术话语,融入全球知识生产体系,既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夯实法理支撑,也为全球多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举办。

责任编辑:隋萌萌(报纸) 胡子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