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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文化生产”的社会基础
2026-05-29 来源:社科院专刊总第8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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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5月27日,贡院文化沙龙2026年第10期在京举办。与会学者围绕“文化生产”的社会基础展开深入研讨,聚焦于乡村振兴新阶段的历史任务、动力机制与方法路径。

  与会学者认为,当前,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我国乡村振兴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乡村运营”作为重要方法被提出,新阶段乡村振兴呈现出一种可被概括为“文化转向”的新趋势,“文化生产”也逐渐成为理解新阶段乡村振兴的重要关键词。
  在新的历史阶段,乡村“文化生产”不仅承担着党中央多年来倡导的建设文明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使命,包括巩固乡村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塑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并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风文明和礼俗道德、推进与时俱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护和善用乡村自然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创意引领和文旅融合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等。同时,也需要回应新阶段乡村振兴面临的新问题,如有效盘活上一阶段形成的存量资产、降低基层社会治理和运行成本、缓解返乡人口就业压力等。
  乡村“文化生产”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理解并运用好其背后的社会基础,是乡村“文化生产”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沙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付伟认为,对乡村“文化生产”社会基础的理解,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
  其一,当前乡村的新型主体大致可分为原乡人、归乡人、入乡人三类。立足不同主体的现实诉求,推动各类主体有效连接,协调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分歧,从而凝聚共识、强化认同,是激活乡村主体内生动力的重要前提。
  其二,将文化资源和文化要素转化为多样化的新产业形态,是乡村“文化生产”的核心环节。在这一过程中,前端主要表现为文旅、短剧、直播、民宿、研学、艺术节、文创、青年社群等多元产业样态;中端则体现为文化“转译”功能的实现,需要传媒广告人、艺术家、企业家、乡贤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讲好乡村故事,推动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与市场化产业之间形成有效联动;后端则是多元产业与村庄之间的深层联结,这是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织基础。
  其三,在新的历史阶段,乡村“文化生产”还承担着重构城乡关系的重要使命,即探索一种面向未来、城乡融合、适应数智时代的生产生活样态。因此,其关注重点有必要从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留守空巢、防止规模性返贫等传统乡村建设议题,进一步拓展到现代化乡村的示范性意义之上。
  与会学者认为,应更新关于乡村的传统认知。过去,乡村更多被视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压舱石”或“减震器”;而在新的历史阶段,则有必要将乡村视为一个具有自身内在需求、面向未来发展的主体。中国乡村文明本身是一个开放包容的系统,能够在传统文化底色之上,接纳、转化并吸收来自外部世界、城市文明的多样化新元素,从而展现出一种新文明形态逐渐展开的生动图景。在乡村振兴的新阶段,理解并运用好社会基础,做好乡村“文化生产”,正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生动体现。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文化研究中心智库主办。
  (白美妃)

责任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