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举办2024年第9期青年学术沙龙,该所土地经济与人力资源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李登旺作题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展与展望”的学术报告。
李登旺系统介绍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以及农村宅基地制度,重点汇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展、制度成果以及进一步深化改革面临的主要障碍。
李登旺认为,从历史维度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农村劳动力从乡村向城市快速转移落户(即城镇化)的过程。从城镇化维度看,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落户使得农户显著分化,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也不尽相同。从体制转轨看,土地要素的市场价值不断显现,土地承载的功能正在经历从保障性为主向财产性为主转变的过程。“人—地”关系的重塑明显增加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复杂性。从宏观维度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节奏和力度从属于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初期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在农村,核心是探索实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分离,赋予农户稳定的承包经营权,激发农户的生产积极性;随后,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转向城市,直到2007年前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趋于完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重新转向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经过40余年的改革探索已经基本成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制度经过近30年的探索实践,也已初步具备全国推开的条件。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
“构建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确保进城农民进退有据、有利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农村土地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逻辑。”李登旺认为,其目标在于,让农民和土地既有所分离,又不完全彻底割裂;既要保障农村土地产权集体所有的延续性,又要保障市场配置资源所要求的流动性,如承包地“三权分置”中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中的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均体现了政策设计的初衷。
李登旺表示,未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在统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关键领域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核心是处理好土地保障性功能和财产性功能。但改革的节奏取决于内外部条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他从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多元化方式优先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统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出发,提出统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建议。
农村发展研究所青年学术沙龙由该所青年工作组组织,旨在为所内青年人才搭建思想碰撞和成果交流平台,促进学科交流融合、拓宽学术视野、释放科研创新活力,助力青年人才成长。
(农村发展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