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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2021-01-08 来源:《社科院专刊》2021年1月8日总第543期 作者:记者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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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高莹)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发布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试点运行第三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组成项目组,于2019—2020年选取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自贸区法院、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梁平区人民法院、黔江区人民法院、渝中区人民法院6家法院作为评估试点单位,就司法保障营商环境的情况进行了评估。此次评估旨在评价重庆法院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引导法院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提升办案和管理质效,所形成的报告系全国首例由独立第三方学术机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作出的报告。

  此次评估指标体系共设有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64个四级指标。5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报告显示,2019年和2020年,试点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整体落实较为到位,且各方面得分相对均衡,总体表现良好。此外,司法便民成效突出、平等保护水平整体上行、评估带动效应凸显,均是6家试点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的显著特点。

  报告建议,重庆法院应当立足当下,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和面临的障碍,比较借鉴其他法院有益经验,复制推广自身成熟的经验做法,努力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在外部环境方面,报告建议重庆法院要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支持,依托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协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涉法事项,有效解决瓶颈问题。在法院内部方面,报告建议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法院的全局性工作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加大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保护力度、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等方式,继续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通过完善公开平台、多种公开方式相结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通过探索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和司法保护宣传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进一步推广电子诉讼和在线办案、加强信息数据融合共享,加快智慧法院升级步伐。报告建议及时把一些类案审理过程中形成的裁判规则转化为市场主体行为指南,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经营,合法规避风险。

责任编辑:张月英